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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创新项目建设 对创新项目给予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
■掌握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专利技术,最高补助100万元
■采用先进技术改造耗能设备,按投资额的10%-20%给予奖励
本报讯(张计友)曹妃甸工业区日前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科学发展创新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由工业区财*按年度预算统一筹集,每年安排不少于当年财*支出的1%,并逐年增长。根据资助项目特点,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给予资助。
据了解,专项资金使用标准为:对构建现代港口物流、钢铁、石化、装备制造四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及关联产业体系具有显著支撑作用、能够有效促进工业区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的科学发展创新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
对企业研制成功并投入生产使用的国内首创工艺流程或重大技术装备,列入本年度无偿资助项目。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企业,原则上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根据创新项目银行贷款实际到位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扶持。
对企业实施的符合工业区产业导向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5%至12%给予资助,资助额最高为1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补贴其认证费用的50%,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企业通过自行研制或国内外合作、参股国外研发企业等方式掌握高新技术成果、专利技术,经专家评审,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数额一般不高于5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企业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企业与国家级大院、大所、名校合资兴办的分支机构或企业中央研究院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项目资助;对被评定为优秀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设备和工艺改造主要耗能设备和落后工艺,技术设备购置额超过100万元,年节能量折标准煤1万吨以上的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2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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