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仁县论坛
分裂利益同盟
文_本刊王春 封疆大吏 薄熙来的落马,源于其曾经的腐败盟友王立*的 反戈一击 ,其后以薄熙来为首的腐败同盟便如多米诺骨牌一般倒下。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与情妇徐某因利益关系反目后,徐多次受到死亡威胁,转而举报刘铁男。正所谓 合久必分 ,曾经如胶似漆的腐败同盟间也会有裂纹。而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 ,那么,怎样才能将腐败利益同盟之间的裂纹放大,促使其尽快分裂,从而将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呢?为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教授。:腐败同盟中危害最大的是*商利益同盟,如何利用两者的目的差异性来分裂他们呢?毛昭晖:腐败同盟是依照一定的规则而形成的利益共同体,一般而言,具有共同目的,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他们的目的是有差异性的,尤其是权力集团与资本集团所结成的利益同盟。在特定条件下,权力集团的主导者有时会抑制其自身经济利益的冲动,谋求更为广阔的*治地位的回报,而资本集团的主导者在经济利益的冲动下,有可能迫不及待要求权力集团按照他们的要求迅速行动,这时,其集体行动就出现了裂隙,甚至可能出现分裂。由此可见,异化他们共同之目的,就可以迫使其从统一体分裂为心怀*胎的矛盾体。当前,在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反腐败力量分配上实行二八原则,用80%的反腐败资源查办案件,增加惩治腐败威慑力,在这种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权力集团必然选择以退为进,而资本集团的经济人属性导致他们难以停下掠取公共利益的步伐,这样腐败同盟必然产生分裂。:任何人都有弱点,腐败同盟者也一样会有,那么他们的致命弱点是什么?如何利用这种弱点使其瓦解呢?毛昭晖:腐败同盟作为集体行动的一种,是具有致命弱点的,即行动的不便利。这使得参与腐败同盟的成员之间相互猜疑,每个人都抱有自利动机,一旦腐败同盟的成员净收益减少或者个别成员利益增加,或内部出现矛盾互相猜疑时,这个同盟很容易就会瓦解。如腐败同盟中的非核心成员意识到花费的成本高,而受益少,就会对集体行动采取某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呈现 理性的无知 。与此同时,理性的腐败同盟成员只是力求分享收益而避免分担成本,呈现 搭便车 效应。以上两个因素导致寻求自我利益的非核心成员不会采取行动去实现他们共同利益。反腐败工作者如果能抓住这一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比如对内部的举报人,为其提供必要的人身保护和一定的刑期减免,就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腐败同盟中出现矛盾,特别是部分成员的利益严重受损,腐败集体有可能暴露的情况下,部分成员很有可能会产生举报和自首的意愿。在腐败同盟扩展过程中,当腐败同盟想要吸纳的对象不愿加入该同盟时,也会产生同样的情况。这些内部人的 反水 ,能暴露腐败行为,进而一举揭露整个腐败络。香港广为人知的 污点证人 制度就是利用了集体犯罪行为的这一弱点,使之成为香港警署和廉*公署打击犯罪活动的一项重要武器。:如何根据腐败同盟的结构特点来精准分化打击他们?毛昭晖:腐败同盟实际上是一个非正式组织,但部分成员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成员将任何来自上级的权威命令视作具有正当性,从而转化为对非正式组织(如腐败同盟)的习惯性服从,在明确指示或含蓄暗示下不知不觉地涉入腐败同盟的活动之中,导致腐败同盟外延的扩大。因此,要突破腐败同盟的有效路径之一就是完善官员的轮岗转岗制度,对掌握丰裕*治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官员,实行大跨度、高频率的科学化轮岗转岗制度,分解腐败同盟的向心力,促使其碎片化。同时,在对腐败团伙进行纪律惩处时,要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团伙中总有一些人起着组织、领导作用,因此必须有选择地、更为严厉地惩处这些主要责任人,从而从另一方面抑制分利联盟的产生。同时,要攻破 法不责众 的心理预期,惩戒 盲目从众 的无原则官员,挽救 被迫从众 的一般参与人。但要掌握*策 火候 ,避免无原则的保护主义,防止 只办首恶,不及其余 的倾向,震慑抱有 法不责众 侥幸心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