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补骨脂素 http://m.39.net/pf/a_4424433.html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发〔〕9号)、《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基本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和《西藏自治区人民*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藏*办发〔〕76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市委第次和次常委会议精神,为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专合组织就业创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补贴对象在日喀则市以入股形式参与农村专合组织(需在我市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建设,并在入股合作社实现稳定就业的日喀则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5年内入股)。二、补贴标准入股农村专合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每个专合组织最高可享受2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同一名高校毕业生不论入股农村专合组织的数量多少,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启动资金支持。三、申报材料(一)《日喀则市高校毕业生入股合作社创业启动资金申请表》;(二)入股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三)入股农村专合组织的营业执照以及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农村专合组织章程复印件;(四)入股农村专合组织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入股协议书。四、申报部门由高校毕业生向入股农村专合组织注册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五、资金拨付人社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逐项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签订《日喀则市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策协议》,审核通过后于5个工作日内由同级财*部门将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转入农村专合组织基本账户。高校毕业生入股农村专合组织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从日喀则市创业创新扶持基金中列支。各县(区)财*部门先行垫付资金,每季度汇总后报市财*局予以拨付。六、附则县(区)人社、财*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责。申领入股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的高校毕业生,要在入股农村专合组织就业满1年及以上,就业未满1年辞职的,农村专合组织需在3个月内吸纳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直至累计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如无法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年以上的,需退回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稿件由县人社局提供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